一個阿拉伯國家一個回教國家,
一個小女孩年紀輕輕不過九歲十歲,
就被爸爸嫁出去,
爸爸的初衷乍聽之下真的是愛女心切,
害怕被不肖人士騙走或是抓走,
那不如嫁出去,有老公照顧,
但嫁出去後,丈夫不遵守成人前不碰她的規定,
不但強制性交又因為女孩的不配合而毆打她,
雖然國家有規定未滿十五歲不能結婚,
但遵守的人寥寥可數,
小女孩相信法律會幫助她,
她勇敢的踏出那一步,爭取自己的權益,為自己說話,
只有走出這一步,她才能有機會擺脫這一切。
小女孩很幸運的成功了,成功地離了婚了,
但這在這種文化的國家中,
根本就是很普遍發生的事,
是怎樣的人面對一個發育不全的小孩子,
可以引起性慾進而性交?
不會覺得自己變態噁心嗎?
這是個令人難以理解的風俗民情,
在這樣貧窮保守的國家,
女人在這社會裡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地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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